成语: 格杀勿论
  拼音: gé shā wù lùn
  出处: 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:“皆可格杀。”
  典故: 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  例子: 如有白拒捕等事,~。(《负曝闲谈》第三回) (浏览 270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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